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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安排/條件 - 除派送貨品與訂單所列明的貨品不符外,所有貨品不設退換。 - 如貨品因運送途中而影響其外觀狀態(如爛角或撞凹)但不影響其正常使用,或貨品曾遭使用、破損、修改或損毀,本計劃恕不受理退回或更換貨品。 如屬符合退換安排之貨品,必須於收貨日起計7天內電郵至 pbcs@hkcs.org 申請,逾期無效。退換的貨品均需以其出售的原狀,即紙牌標籤和所有附有的包裝等,連同單據或訂單電郵退回。 如欲換貨,客人必須到本計劃的辦事處(地址:九龍觀塘翠屏道17號觀塘社區中心二樓)更換。